脊柱骨折以后的內固定物是否要取出需要結合個人情況。脊柱骨折手術一般會根據需要植入內固定物,隨著醫(yī)療技術的發(fā)展,醫(yī)療內固定材料的進步,生物的相容性越來越好,現(xiàn)在一般都是鈦合金,這些合金材料在體內置入后不會影響做核磁共振的檢查,有可能有局部的不適或天陰下雨部分病人會有反應。一般來說內固定耗材原則上是需要去除的,但在臨床實踐中絕大部分內固定耗材是可以不去除,如果實在希望取出內固定,那么在術后的1-2年取出比較合適,如果五年以后再取,往往會發(fā)生取出困難。內固定一般是鈦合金可以終身留在體內,沒有影響。可能以后過安檢的時候金屬探測器會響,可以給安檢員看看傷口,在乘飛機時國外也可能需要開診斷證明。一般內固定起到固定脊柱的作用,3-6個月后植骨融合內固定就基本上沒什么作用了,取不取都可以。取出術需要再次切開傷口,不取出偶有多年后有內固定斷裂的,但是一般也沒有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