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物治療臨床上常用的藥物包括:止血藥、透明質酸酶、尿激酶等藥物,通常中等量的玻璃體積血可在3~6個月內自行吸收。應用藥物往往也需與此相當?shù)臅r間,此外,對引起玻璃體血的原發(fā)病應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。
對于大量出血者吸收困難,未合并視網(wǎng)膜脫離和纖維血管膜的患者,可以藥物治療、定期復查;如過玻璃體積血3~6個月內仍不吸收時可進行玻璃體切割術;如合并視網(wǎng)膜脫離或牽拉性視網(wǎng)膜脫離時,應及時行玻璃體切割術。
此外,患有玻璃體積血時,應同時做全身相關檢查,如血糖、血壓、血脂等,確定是否伴有其他全身疾病,在治療出血的同時也要對原發(fā)疾病進行控制,避免病情波動導致出血增加,從而加重病情,延誤治療。